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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报学士学位的通知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5-04-07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
2024届、2025届毕业生:

    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工作现已启动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
  一、申报要求

  (一)严格对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》《重庆三峡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(修订)》自查申报资格(详见附件)。

  (二)确保毕业论文(设计)达到《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评议要素(修订版)》要求(详见附件)。

   二、申报安排

  符合申报条件的,请于2025年4月7日至2025年4月11日(工作日:8:30—12:00,14:30—17:30)到重庆三峡学院百安校区科技楼203办公室提交相关申报资料。

  三、注意事项

  (一)申报材料须完整真实,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报。

  (二)学位授予结果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最终审核为准。

  (三)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
  熊老师:023-58102370  13101088808

  任老师:023-58105073


附件:1.重庆三峡学院关于印发《重庆三峡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(修订)》的通知

2.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(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)全文

3.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评议要素(修订版)的通知

4.2024届毕业生论文成绩表

继续教育学院

2025年4月7日